关于认真做好春节前生活困难职工慰问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10-03-17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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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基层党委、党支部:
2010年春节已来临,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困难职工的生活,让广大职工度过一个祥和温暖的春节,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,就认真做好春节前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突出重点,搞好慰问工作。各单位要在春节前,结合送温暖慰问活动,组织开展慰问工作,重点解决职工及直系亲属患重病、家庭平均收入较低、老党员、老工人及其他生活特别困难职工生活的问题。
二、严格管理,规范操作程序。慰问款物要重点用于困难群众冬季和节日期间生活困难,在发放慰问款物时要本着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严格规范发放的申请、审批等操作程序。对用于捐助及拨付款物的数量和使用情况要在本单位公布,做到公开、透明。党群工作部要会同财务、纪检、监察、审计等部门,加强对慰问金和职工捐助的监管审计,严禁挤占、挪用。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。
三、加强领导,确保各项慰问款物落到实处。做好当前困难群众慰问工作,保证他们过好春节,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,各级党委、党支部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实施,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。
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